「114年新北市環境永續推動參與式預算計畫」開始收件!
一、補助項目: 114年新北市環境永續推動參與式預算計畫
二、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止
三、執行期程:自核定通知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四、申請補助對象:新北市所屬各級公私立學校、從事公益並經政府立(備)案之民間團體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申請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五、活動執行地點/目標:需於新北市境內辦理,以環境永續推動相關議題為出發點。
六、補助額度:每計畫案以新臺幣20萬元為補助上限,不足部分請自行籌措,總補助經費將依年度預算而定。
七、審查方式:(本局有權依收件情形,另訂審查方式)
(一)初選--書面初審,擇符合計畫目標且具體可行之提案計畫進入複選,並提供修正建議。本階段至多錄取10案(含)進入複選。
(二)複(決)選--聘請委員召開評選會議,必要時提案者須列席報告,會議時間另行通知,並依審查委員意見核定補助額度。
八、注意事項:
(一)、各項目執行經費可因實際需要相互勻支,但流出或流入項目之金額不得超過該項目總支出金額之20%,且不得逾補助原則規定上限。
(二)、補助經費限用於推動學校或社區環境永續之各項工作,包括講師費、活動材料費、印刷費、便當費、茶點費、交通費、保險費…等,應與活動或計畫相關支出為限,經費編列依「新北市總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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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